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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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4-11 00:15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所的内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》、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、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》、司法部有关规章和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总所以及各分所。
第三条 本所根据我国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行业规则及本所章程,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严格内部管理,并接受海南省司法行政机关、海南省律师协会的指导、监督。
第四条 本所依法保障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。
本所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应当接受本所的管理。